记者昨日从天津市电力公司获悉,2013年度多人口家庭(户籍人口五人及以上)用电业务受理时间为2013年6月1日-30日。请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家庭按规定时间,到属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相关新闻:阶梯电价剩余电量占居民下一年电量指标】
根据相关政策,对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直系亲属)的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月用电量基数。
已经办理2012年度多人口居民家庭用电业务的客户,按文件规定须每年6月份重新申请一次,请市民按规定时间重新申请办理。电力公司提醒市民,申请办理时,请务必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办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及居民供用电协议或购电证等。(消息来源:渤海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