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华
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为目标,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必须增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整体性有效性,强化流程管控刚性约束,确保内部监督及时有效。必须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快国有企业行为规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必须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加大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必须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协同联动和监督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设阳光国企。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在攻坚破难、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时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以及所面临的任务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是当下必须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毫无疑问,打铁还需要自身硬,国有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建设,拥有一副“好身板”,才能在未来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下从容应对各种挑战,担负起更多使命和责任。
一、国有企业担负的三重责任
1.经济责任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主要是国家调节与控制经济的一个基本工具。在我国,国有企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
对我国的国有企业而言,其经济属性要求它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特殊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它承担起扩大就业、维护稳定、发展先进文化等方面的责任。
2.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密不可分的,不同类型的企业由于利益相关者方面的差别,在社会责任理念、目标和内容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国有企业一般由政府授权经理人进行管理,并且受到政府的直接监管。由于这一点,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主动选择的、战略导向的、外于形而内于凡的理念。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赋予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劳动力充分就业、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的责任。所以,国有企业除了要履行环保、社会保障等一般性质的社会责任外,还承担着国家工业化、产业化和信息化长远发展的历史重任,承载着自主创新、敢于创造、自主品牌创建与新技术研发的责任,以及引领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责任。
3.政治责任
国有企业有着天然的政治优势,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必须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把政治责任放在第一位。
国有企业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在体现国家综合实力、民族凝聚力的大事、要事、难事中必须冲锋在前。近年来我们国家的重大事件,国有企业在关键时刻都挺身而出,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国有企业对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
二、纪检监察是国有企业良性发展的“维生素”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定位
作为代表公司党委会和董事会行使监察权的“政治机构”,纪检工作主要职责是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切实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努力赢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自我监督。在履行监察、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综合分析政治生态整体情况,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有效运用监察执纪“四种形态”,把党的政策策略体现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效果,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重点是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牵住“牛鼻子”,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组织中的合格党员。通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坚持“严”字当头,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纪律、严惩腐败,严肃治理党内的各种歪风邪气。尤其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严格监督,扎实做好依法确权、规范用权、科学配权、严格控权、阳光示权各项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落实巡视派驻全覆盖、巡视巡察一盘棋,扫除监督“死角”“盲区”;严肃执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搞法不责众,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避免出现“破窗效应”;严厉问责,加强对“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的监督检查,对失管失察、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2.与公司治理的内在关系
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党的组织是企业的“脑”,董事会是企业的“心”,经理层是企业的“肢体器官”,纪检部门是企业的“免疫系统”,公司治理结构则是企业的“神经系统”。作为“神经系统”,公司治理是指诸多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主要包括出资方、董事会、经理层的关系,这些利益关系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业绩。公司治理讨论的基本问题,就是如何使企业的管理者在发挥国有资产用途的同时,承担起对出资方——即“对国家承担的责任”,利用公司治理的结构和机制,明确不同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力、责任和影响,建立委托代理人之间激励兼容的制度安排,是提高企业战略决策能力,为国有资产创造价值管理的大前提。
现实中,一些人往往忽视这种内在的关联性,只片面地把工作重心放在“领导注意”上,表面看是对上级负责,实则是为了自己的“注意力政绩”。现在,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对上级决策部署虚与委蛇、大打折扣的少了,但急于求成、层层加码的现象却有所增加。比如,脱贫攻坚中,有的地方简单理解“不落人后”,一味强调“早早早”“快快快”,在时间“提前量”上层层加码,结果忽视了脱贫摘帽的质量,导致了“数字脱贫”。再比如,一些干部为了在上级面前挣“脸面”,只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结果往往顾此失彼、按下葫芦浮起瓢,造成工作被动。凡此种种,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唯恐上级看不到自己的努力,把工作重心放在立竿见影上,甚至不顾发展阶段、不管法治原则、不讲客观规律,片面追求执行速度和力度,结果表面如火如荼,实则一地鸡毛;自己乐在其中,群众苦在其后。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方法的运用
1.提升工作人员监察意识,鼓励群众监督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就是提升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识,工作人员是企业内部所有制度的执行者,若其没有树立正确的执行意识,再完善的制度也将成为一纸空文,从而失去其本质的意义。因此,在监察工作中,需不断加强对其人才的培养,在国企中,需定期对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可通过相关专家讲座来丰富纪检人员的工作经验,并注重招贤纳士,为企业的该项工作提供更多专业的人才。例如,不断加大对现有内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按照“流程化、痕迹化、精细化”工作标准,既要增强对内管人员经营业务培训,能力及创新能力提升,又要切实增强专业内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和责任意识。
除此之外,为保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公平性,还需增强其透明度,企业可利用当代发达的网络技术,建设相关的网络监察平台,为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设立提出建议或意见的平台,加强企业人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该种方式更能够了解人民的生活或工作所需,也可以了解大概的市场发展动向。
2.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加大服务力度
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首先要明确区分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厘清工作的基本职责和重点,分配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划分责任权限,能对交叉工作环节进行有效区分,明确监督对象和环节。对每一个环节进行合理把控,重视对选人用人的监督管理工作,把握好廉政监督和效能监督二者的关系,对其进行科学的权衡后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防止滥用职权的情况发生。
例如在财务监督领域,就应在企业内部建立独立于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避免同级监督,使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以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制定严密的内部审计制度,详细规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和职责,强化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的监督和评价的职能,注重发现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层提出建议,全面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
除此之外,还需要贯彻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帮助平衡内部的职权管理,不断加大监察的覆盖面,不放过任何一条渠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压力层层传导,最大程度地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管理能力,为国有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3.严格监察工作环节,充分落实责任制度
国有企业与私有民营企业有所不同,国有企业更是代表着国家的形象,也能够反映出国家的状态,因此,国有企业应该对自身企业进行严格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在进行该项工作中,需明确企业的发展目标,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做到严格监督,并落实企业内部员工进行明确的责任分配制度,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应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天下事,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口号喊得响亮不如把事办得敞亮。说实话,事情不好办,原因很多。有时候是流程繁杂,盖个章得跑断腿;有时候是分工不明,你推我来我推他。不管是客观的方式方法问题,还是主观的思想作风问题,说到底,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事情不好办、群众不满意。十九大报告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划定“全称要求”:“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往思想教育的熔炉中持续添火,拧紧刚性约束的螺丝扣,清除思想中的微生物,才能实现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深层次转变。
所以,一定要注重责任的明确和压实。例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必须严格厘清问题线索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做出处置等关键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在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做到受理有反馈,跟踪有专责,调查有痕迹,处置有依据。同时明确纪检干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将绩效考核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明确纪委在纪检监察绩效考核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纪检监察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狠抓工作落实;明确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纪检监察绩效管理中的协助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已经非常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并且结合新时期新形势探索优化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才能够真正发挥出纪检监察工作效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升,为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增强。(作者单位:天津市茂源电力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