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城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等进行表彰,并发文《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继续保留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此次是该公司自2012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2015年和2017年连续三届保留该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会议精神,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各项要求,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党的建设、经营管理、文化品牌、社会责任等各方面工作全面推进的综合载体,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涵为重点,按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要求,着力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和激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创建热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员工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得到明显提升,推动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为社会民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韩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