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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试行)
一、申报
  1、申报企业为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公司、建筑、设计集团公司等所属企业,省级电力行协的会员单位。
  2、申报企业可根据“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附件1)及评选标准(附件2),向主管公司或省级电力行协自荐。各主管公司、省级电力行协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择优向评委会推荐,并附“优秀企业或优秀企业家申报表(附件3)”、企业自查报告及有关各项指标的计算说明材料一式五份(注: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无法填写的指标可空缺),报评委会办公室。
二、表彰
对获得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电联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与表彰。建议获奖企业及企业家的上级主管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电力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评选标准(试行)
一、优秀企业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
  1、在评选年度(注:申报的前一年)和申报期内企业没有发生人身、电网、设备的特、重大事故,没有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无重大污染事件发生,没有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
  2、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过程中成绩突出,制定有效的企业战略目标及实施战略目标的活动规划;
  3、企业经济效益显著,产品(服务)质量好,技术先进,信息化程度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物耗、能耗、盈利、全员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居全国同类型企业领先水平;
  4、企业现代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专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管理素质高,重视过程管理,在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中成绩突出;
  5、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树立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以人为本,建立了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和激励机制,尊重员工权益:
  6、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社会贡献大,为用户服务措施到位,顾客满意度高,社会公益活动受到表彰。
二、优秀企业家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
  1、具有担任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5年以上,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3年以上经历。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在评选年度(注:申报的前一年)和申报期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人身、电网、设备的特、重大事故,没有发生企业负主要责任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无重大污染事件发生,没有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乱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
  3、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企业经营中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全国同类型领先水平;
  4、曾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转机建制、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在企业改革、企业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科技进步方面具有重要创新成果和成功实践;
  5、在管理中善于经营、勇于开拓,有独到的经营之道。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其经验在全国同行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6、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和社会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